经过近几年的普法,公民的法制观念日益增强,但是有的人对一些名称相近或相似的法律名词认识不清,如““累犯和惯犯”,那么,累犯和惯犯的区别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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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妞网友咨询:
累犯和惯犯的区别有哪些?
蒋兴明律师解答:
所谓累犯,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,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,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。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。
所谓惯犯,是指以某种犯罪为常业,或者以犯罪所得为其生活和挥霍的主要来源,或者犯罪已成习性,在较长时间内,反复多次地实施某种危害社会行为的犯罪。
蒋兴明律师补充:
累犯和惯犯有以下区别:
1.行为人有前科是成立累犯的必要条件,而惯犯则不存在这种限制,有前科的可以成立惯犯,无前科的而屡次实施犯罪的,同样可以成立惯犯;
2.惯犯反复实施的必须是同种犯罪,而累犯则没有同种犯罪和异种犯罪的限制;
3.累犯要求前后罪须为被判处一定刑罚之罪,而惯犯则无此要求;
4.在主观方面,累犯实施犯罪行为所持的心理态度,既可以是直接故意,又可以是间接故意。惯犯实施犯罪行为所持的心理态度则只能是直接故意,间接故意实施犯罪,不能成立惯犯;
5.构成累犯的犯罪种类多,而构成惯犯的犯罪种类仅限于盗窃、赌博等罪。
蒋兴明律师结语:无论是累犯还是惯犯,其实都是比较可恶的。但我国法律中主要还是对累犯做出了较多的限制,比如,如果认定构成累犯的话,那么就需要从重做出处理。另外,属于累犯的一般是不能适用缓刑的,而在服刑期间往往也是不能被假释,但要是满足减刑条件的话,同样也允许被减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