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繁峙县繁峙至五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
繁峙境内征地拆迁领导组办公室
【资料图】
关于繁峙至五台高速公路繁峙段项目建设
拟征地拆迁范围及严禁抢栽抢种抢建的
通 告
繁征迁办〔2023〕1号
为保障繁峙至五台高速公路繁峙段顺利实施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,经县政府研究决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繁峙至五台高速公路繁峙段建设项目道路红线范围为:繁城镇涉及作头村、牛家窑村、铁家会村、黄家庄村、泽萌泉村、薛家坡村、上后沟村;岩头乡涉及甘泉村、岩头村、岩辛庄村、李家沟村、塔坪村。
二、本通告所指的抢栽、抢种、抢建行为,是指本通告发布之日起,未经批准,单位和个人在公告规定的范围内抢栽、抢种各种作物和新增建构筑物(新建、扩建、改建、搭建、翻建建筑物、构筑物及设施)的行为。
三、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,所有抢栽、抢种、抢建等违法行为必须立即停止。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、抢种的各种作物或抢建的地上购筑物、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。
四、以抢栽、抢种、抢建等违法行为骗取征迁补偿费的,依法没收非法所得;骗取数额较大或巨大,构成犯罪的,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五、抗拒、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清除抢栽、抢种、抢建等行为的,依法予以治安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六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应当带头支持繁五高速建设工作,党员、公职人员、村(社区)干部包庇或参与抢栽、抢种、抢建等违法行为的,将依纪依法从严处理。
七、乡镇、村委会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,加强日常巡查,及时发现违法苗头,坚决防范和依法制止抢栽、抢种、抢建等违法行为,凡许可、默认、纵容抢栽、抢种、抢建行为的,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。
特此通告
繁峙县繁峙至五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
繁峙境内征地拆迁领导组办公室
2023年 3 月 30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