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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5日,“教师请病假25年退休前编制消失”一事引发关注。据九派新闻报道,1997年,原佳木斯向阳区第十二中学教师姚志荣因病请假到北京治疗,之后一直没有返校工作。2020年,59岁的她在退休前夕发现,学校在编教师中没有自己名字。她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请求判令佳木斯市教育局为其恢复教师身份、办理在岗公办教师退休手续、补发2001年1月至2022年7月的工资暂计90万元,该起诉被法院驳回。
请病假25年未到岗,退休了还想要“编制”,这事儿怎么看,都觉得荒唐。哪怕是因病请假,25年不上班恐怕也说不过去,学校也没有义务为其保留几十年的编制。但荒唐之余,围观群众心中仍有诸多疑虑待解。
首先,这25年的病假到底是如何请起来的? 25年不到岗上班,这事儿本身就很蹊跷。根据新闻报道,姚志荣1983年毕业于齐齐哈尔师范学院,毕业后被分配到佳木斯市第十二中学任教,1997年请了病假,离开学校后25年没有返回工作岗位。根据其上诉状显示,2002年,姚志荣发现工资停发,询问学校财务得知,休病假不能开资。
而另据新闻报道,2000年,佳木斯市人社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《佳木斯市市直财政统发工资管理办法》,向阳区政府据此对她的编制和工资进行处理,并责成学校告知她把人事档案取走。
于是问题就来了,1997年到2002年期间,该教师的工资是如何发放的?是否符合相关规定?2000年,当地人社局已对其编制和工资进行处理,为何当事人不知?对于停发工资,学校财务又为何只是说“休病假不能开资”。该名教师的编制到底是何时、由何人取消,又是用何种方式通知的,这正是学校和教师之间存在争议的地方,也是后者的疑虑所在,或许官方应该给一个权威的解释和说法。
再者,人事档案又去哪儿了?据新闻报道,在该名教师不在工作岗位的二十多年里,原单位的管辖权和人员编制早就移交转移了,最终她的人事档案在原来第十二中学废弃的学生档案盒里找到了。档案是在多次转交中意外丢失的吗?如果当地教育部门早在2000年已对其“编制”进行处理,那么是否当时就应该妥善移交人事档案,在相关工作中是否存在人为的疏忽?或是还有其他原因。这也是让人疑虑和诟病的地方。
25年未到岗上班,退休了还要求编制,固然不合理,但整件事情仍有诸多让人觉得矛盾和疑虑之处,还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给一个说法,既让当事人能够顺利退休,也打消围观群众心中的疑虑。同时,事件也提醒了政府部门、事业单位等,对于因伤不能到岗的职工,该关怀应该关怀,但也要注意兼顾公平,同时要符合相关规定,既不能给“吃空饷”留下可乘之机,也不要处理得不明不白,落下一些口实之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