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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杭州金融女民工:我想起我们曾经遇到的一个客户。50 岁左右的大叔,拿着一张银行卡和卡主人的身份证来银行,要求办理换卡业务,因为这张卡马上就到有效期了。
他一开始跟我们工作人员陈述的情况是这样的:这是我亲爹的工资卡,我亲爹腿骨折了躺在家里不能动,就委托我来帮他换一张。
工作人员跟他解释:该业务必须本人办理,如果老人家不方便来,我们可以上门服务的。
大叔马上婉拒我们:我爹已经老年痴呆了,你们上门来他也说不清楚,还是我帮他办吧,我是我爹唯一的儿子,这钱我可以处理的。
我们工作人员继续解释:如果本人已经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话,你们需要出具相关的公证书,证明你是唯一有权处理人我们才能帮你办理的。
大叔再一次婉拒我们:其实他是我老丈人,我老婆还有个弟弟的,现在我老丈人住在我老婆弟弟家,我也没办法把他弄出来公证,但这个钱一直我在管的,我也有他的身份证和密码,说明我老丈人是愿意我来帮帮他弄的。
当我们工作人员听到这一番话以后,从柜员到大堂经理到网点负责人,真的已经个个都快把白眼翻到天上了,无奈继续解释:大哥,建议还是跟家里人协商以后出具相关证明再跟我们联系哈,您慢走。
我提这个例子要说明的是,一旦涉及到钱,背后就有常人难以想象的复杂问题,银行作为资金的保管人,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各方的合法权益,换句话说,这钱谁能取、怎么取,我银行说了不算,甚至知道密码、持有卡主身份证和银行卡的人说了也不算,只有真正的权利人说了才算。
那谁才是真正的权利人,按照目前的社会环境,我觉得法院的裁决,最靠谱。
请周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