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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财经北京6月13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。
通知明确,2023年底前,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,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%征收增值税,对生产、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%、10%增值税加计抵减。2024年底前,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;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。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、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,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。
此外,落实税收、首台(套)保险补偿等支持政策,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。对科技创新、重点产业链等领域,出台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,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%提高至100%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。
通知还提出,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,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,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,保持广义货币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。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。持续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改革效能和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的重要作用,推动经营主体融资成本稳中有降。强化政银企协作,加大中小微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支持力度。推动银行优化外汇衍生品管理和服务,通过专项授信、数据增信、线上服务和产品创新等方式,降低企业避险保值成本。